贵州省社会科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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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2007年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


根据黔人通(2007)38号、65号、66号和省宣职改字(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对院200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数的限制。但要注重对年轻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推荐一定数量的35岁以下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评审。
2、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得跨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台阶申报。
3、2007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4、因工作调整,现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需要转评职称系列的人员,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申请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仍按获原资格时间起算。对未转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又申请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破格条件申报。
5、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中专学历的工人,在对口或相近专业岗位上工作,符合推荐评审条件,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6、2007年出版、社科系列晋升高级专业职务,继续实行现场答辩。答辩按《新闻、出版、社科研究系列专业职务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进行。未参加答辩者,取消评审资格。
二、各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
1、2007年社科、出版、图书资料、政工系列推荐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2、职称外语政策
今年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省人事厅《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紧急通知》(黔人通〔2007〕65号)执行。(说明:该文件已发到有关各部门)。
3、放宽、免试计算机考试条件
(1)放宽条件
1976年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07年9月30日前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当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合格者可凭当年考试成绩通知书先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评审获得任职资格的,院根据人事厅的任职资格通知、工作需要和岗位情况进行聘用,在获得相应资格的三年内,其必须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或通过省级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才能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免试条件
在任现职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和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
达到以上免试条件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到科研处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申报人员培训
从今年开始,申报出版和社科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不得送评。具体时间待省委宣传部通知。
四、申报材料种类和份数
除单位准备的各项材料外,社科、出版系列申报者个人准备的材料(目录)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材料审查表》;
3、外语成绩通知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6、人事部门出具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原件;
7、任现职以来获得奖项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反映申报人学术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论文和专著需要另附原件);
9、单位《推荐意见》、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自述》。
申报人员送评材料都需编制封面和目录,封面上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评审任职资格和联系电话。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材料审查表》待院推荐结果出来以后,由各所(部门)负责人通知本人到科研处领取,按要求填写,分别准备原件3份,不装订。
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一式1份。
送评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整齐,用规范的档案袋报送。未按目录装订、填写或装订不规范的材料不予接收。
此外,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由科研处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后将原件退还本人。
图书资料系列申报材料要求按省文化厅有关文件(待发)规定执行。
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材料要求按省委宣传部有关文件(待发)规定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至9月7日。符合晋升条件的申报者,对照晋升条件,整理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填写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统计表;写出既反映本人科研业务总体水平,又指明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条件中哪些条款的述职报告。将以上所填表格、述职报告同成果原件提交本人所在部门审核(主要审核成果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晋升条件),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名、盖章。最后将填写好的所有表格、各所审核后的材料,按“申报材料和份数”的要求装订、装袋后报科研处。
2、9月10日——9月21日。科研处逐个审核所报材料,向院领导汇报申报情况,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科研处根据院党委审定意见,签署推荐意见,加盖院公章和院法人章并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省委宣传部职改办。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2007年5月18日

                                        主题词: 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工作 安排意见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 2007年 月 日印发
                                                                共印3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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