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处
离退休干部处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在院各处室的支持、配合下,完成对我院离退休老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提高我处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结合我院实际及时向院党委、院行政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具体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
2、积极协助离退休两个党支部开展好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及两个党支部开展的其他活动,并为之做好服务;认真组织好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报告或相关的文体活动,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3、配合院内外有关部门,有领导有组织地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文明”中的作用,在他们身体允许和自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他们的政治和学术余热。
4、精心组织好离退休老同志每年春秋二季的外出郊游或考察活动,每次活动尽量做到健康、安全、愉快。
5、管理好离退休老同志的学习活动室,充分发挥好学习活动室的作用,保证学习活动室清洁、卫生、整齐,设施、器材完好,按时整理好学习活动室的刊物,随时迎候离退休老同志的光临。
6、认真、热情、耐心地做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电话咨询等日常性具体工作。对老同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尽量做到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7、认真做好和落实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生活待遇,切实做好日常性的服务工作。每年按时通知有关部门为离退休人员发放四费(即健康休养费、特需费、生活补贴费、取暖费);积极完成省老干局、人事厅每年春节和重大节日对离退休厅级干部和高知人员以及本院职工遗孀的慰问工作;及时为每年年满70周岁的老同志办理《老年优待证》,并通知有关部门为其增发老年补贴;为离退休老同志的因病、因公用车,做好联系和安排。
8、及时走访慰问因患病住院、或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离退休老同志,把院对老同志的关怀与温暖送给他们。
9、指导、协调院老年体协或相关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好工作。
10、及时向院离退休老同志通报院的重大工作动态,收集和反映离退休老同志对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老同志与院党委、院行政的桥梁工作。
11、会同院有关部门办理好院离退休老同志的丧葬和善后工作。
12、完成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处 长:孙汉
副处长:陈凤云
副处长:罗维
电话:0851—593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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